钢琴调律(钢琴的心理音高与物理频率)

出处:新加坡钢琴城

发布日期:12/19/2009

在音乐活动中,常遇到此类现象:明明是大字组G(100赫),有的人会肯定它是一个比G低的音,而换一个小字二组的B(1000赫),又往往会认为它是一个高于b2的音;同一个标准音(440赫),有的人认为比良己心中既定的音偏高,有的则觉得它偏低。这种现象极为普遍,是人的心理上的音高与物理上的频率之间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偏差。声音的振动次数用“赫”来标明,这是物理上的频率音高,对这个客观音高所产生的主观感觉则是心理上的音高。
 
    人们惯于把“音高决定于音的振动的频率”这一概念视为不变的因果关系而存在于绝对合理中。但是,只要人在感受音高,就存在着两种既有关系又不完全相同的概念——心理音高与物理频率两个方面的结合与偏差。从物理角度说,音的振动的频率决定音高,这是一种对高音实质的客观界定。可是当我们“身临其境”,需要用听觉去辨别物理频率发生的变化时,这种出发点便是由主观开始的,此时的主观概念有时就要脱离客观标准。心理音高虽然是物理频率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的结果,与物理频率密切相关,但绝不意味着它等同于物理频率。
 
    在物理频率上,标准音a1相当于440赫,在a系列中,即A1、A、a、a1、a2、a3 ……每一个字母代表的音都比前一个高八度,每一个A的基音频率都是前一个A的二倍。通俗地说,在物理上所确定的八度音程,相当于基音频率的两倍。但是物理上所确定的2:1的频率比的八度,听起来却是与主观上的心理音高不相同的。虽然二者在相当宽的范围内都很接近,但对过于高的频率来说,就要明显地偏离这个简单的关系。并且,心理音高还受强度的影响:低频的音在强度增加对,心理音高趋向降低;高频的音在强度增加时,心理音高则趋向于升高。1863年,音乐心理学的创始人、德国科学家霍尔姆霍茨(Helmholtz)提出了有关音高的“经典”理论,认为音高的线索是内耳和听觉神经系统受刺激的地点所提供的。通过实验清楚地证明了这点。同一个物理频率,刺激右耳时与刺激左耳时所所到的音高是不同的,当声音同时刺激双耳时,听到的又变成为单独刺激左右耳时所听到的两种声音之间的音高。1883年,斯达姆夫(Stumpf)在对心理音高做过研究后,又发现上面的八度(高音区)比下面的八度(低音区)显得大些。此外,对音高的心理知觉,除了直接对感觉产生干扰的因素外,还有一些非感觉方面的因素影响,如习惯或期望、练习与疲劳、时间和空间等等。由此,人们在确定某些乐器的音高时,一方面是考虑了物理频率的音准,另一方面也兼顾到心理音高的因素,而这两方面如何得到音乐化的整体统一,又是很复杂、很微妙的。
 
    前人的听觉理论和科学研究曾为音乐心理学做出了重大贡献,使得后人在音乐表现中得到了更大的扩展和更为精细的认识。但是,对于音高的知觉及对旋律的认知等,这些都还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的问题。